各学院、各单位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现就2011年寒假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寒假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2月25日;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推后三天放假(1月1日休息,1月2日、3日、4日照常上班);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下学期有课教师提前三天上班(2月25日上班);学生2月26日、27日报到注册,2月28日正式上课。
二、寒假仍需照常上班的单位,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,并将安排情况报主管校长和校长办公室。附中、附小放假、收假时间依照宝塔区统一安排执行。
三、各学院、各单位在假期中要特别重视防盗、防火等安全保卫工作,防止事故发生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各部门领导要按《安全责任书》的要求,切实承担起保证本单位安全的责任,放假前要对本部门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工作,增强师生员工假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意识,注意关闭电源和锁好门窗,预防案件、事故的发生。保卫处要对寒假校园治安工作进行专项安排,加强安全检查,堵塞漏洞,严防盗窃、打架斗殴、酗酒滋事等治安案件发生。信息中心、网络中心要加强对校园网络信息的监控,做好对不良、有害信息的封堵工作。寒假期间禁止集体组织外出旅游。
四、教务处、团委及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好学生寒假期间的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。
五、继续教育学院及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函授生的面授工作,加强管理、重视安全保卫工作,其作息时间由继续教育学院另行安排。
六、宣传部、工会等有关单位,要积极配合,精心安排一些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娱活动,使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假期。
七、各学院、各单位值班人员要严守纪律,做好值班备勤,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要及时上报,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漏报(总值班室电话:2332271)。对值班情况学校将不定期地抽查和通报。
特此通知
附件:1、寒假值班作息时间表
2、寒假各单位值班人员名单
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